
台灣詐騙案件頻傳,最近發生多起民眾的自然人憑證遭盜取後開戶的案例,等受害者被銀行通知或被列為警示帳戶時,才發現被詐騙。內政部表示,不要因為貪圖金錢或便利,主動把自然人憑證及密碼交給他人使用,後續可能會有法律責任,甚至個資遭冒用,導致戶頭的錢被盜走等財產損失。
內政部10日指出,近來有多起詐騙集團誘使民眾提供自然人憑證、密碼及身分證影本等個人資料,代為開立數位帳戶,而民眾自行將自然人憑證晶片卡及密碼交付他人,屬於個人行為,並非資安或資料外洩事件。
內政部強調,民眾於首次申辦自然人憑證,須由本人親臨戶政事務所,經專人進行身分查核後方能核發,其註冊身分識別與認證程序符合ISO 29115「高度」(high)保證等級。自然人憑證的申辦流程嚴謹,截至目前尚無假冒申請人代辦憑證的情形發生。
內政部表示,將加強對申辦民眾的數位認知、個資及資安保護意識宣導,並再次呼籲民眾勿因貪圖金錢或便利,主動將自然人憑證及密碼交付他人使用,此行為後續恐導致個資外洩或遭冒用,而使個人蒙受不必要的法律責任及個人財產損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