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個資規範】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「防疫個人資料稽核指引」1份,請查照。

2022 年 8 月 17 日 cc
旨: 函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「防疫個人資料稽核指引」1份,請查照。
明:
一、 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1年8月3日肺中指字第1114300137號函辦理。
二、 辦理有關防疫個資作業時,請依旨揭指引(如附件)辦理並進行宣導。

 

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函文

教育部公文

防疫個人資料稽核指引